长沙市芙蓉区龙8国际 关于同意长沙市芙蓉区东岸街道对新建在建违法建(构)筑物采取强制措施的批复
长沙市芙蓉区东岸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责成东岸街道对辖区内新建在建违法建(构)筑物采取强制拆除措施的请示》收悉。为及时、有效遏制违法建设,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保障我区城市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和城市容貌的整洁有序,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对新建在建违法建(构)筑物,由资规分局或者行政执法局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经审查符合法律要求后,由你街道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二、你街道在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强制拆除违法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及有关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推进强制拆除工作,并做好证据保全、释法说理和应诉工作。
三、违法建设所在地的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协同、配合街道办事处,共同做好对违法建设的强制拆除工作。
长沙市芙蓉区龙8国际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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